2013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及代码表
2013-08-30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
代码 加分照顾录取政策
20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1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22 现役、退役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加20分。
23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24 年满25周岁以上〔1988年8月31日之前(含1988年8月31日)出生者〕,加20分。
25 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加30分。
26 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含1988年9月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30分。
27 年满25周岁以上〔1988年8月31日前(含1988年8月31日)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50分。

2013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加分照顾录取申请表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3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加分照顾录取申请表.doc》来源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30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