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委职责
1、严格认真,客观、公平、公正。
2、评委执行组长负责制。评委组长负责该组的管理,控制好面试的时间和进度。
3、评委不得相互商量打分,更不许串通作弊。所打分数不得涂改。
4、评委须在所打的每一位面试考生的成绩单上签字负责。
5、评委不得单独上卫生间,只允许集体上卫生间。
二、准备室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对参加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准备室工作袋内装有招聘面试核对表,核对表上有完整的考生个人信息和彩色照片,用核对表与考生本人携带的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无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进行对照审查,并填写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收取与面试通知单同一底板的照片4张,要求考生用纸包好并写上姓名和科目。审查无误后,两个工作人员须同时在招聘登记表上签名负责,并将登记表收回留存保管好。如复审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考务办,不得随意扩散。
(2)组织面试人员学习面试考生守则。
(3)组织面试人员抽取说课顺序号,并认真作好记录。顺序写好装在工作袋内,顺序号一旦抽出便不能更改。
(4)组织面试考生按说课顺序抽取说课题目,每人最多抽两次,任选其中一课题作为说课题目。考生7:30集中,经过资格复审、学习考生守则、抽顺序号三个程序后于8:00开始组织考生抽取说课题签,第一个人抽题签是8:00,第二个人抽题签是8:10分,以此类推,每隔十分钟组织一人抽取题签,每人备课时间是30分钟,第一个人8:30开始说课,第二个人8:40,以此类推。
(5)监督已抽取课题的考生独立完成备课任务。
(6)负责保管好本室所有教材及有关资料,活动结束后交考务办。所有档案记录不能涂改,必须涂改的要在涂改处签字负责。
(7)面试考生若要求上卫生间,须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8)对面试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热情。
三、面试室工作人员职责
1、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后,要进一步进行人证对照,确认无误后,宣读选手序号及所说课学段、学科和说课题目。考生超时要及时提示,由评委叫停即停。
2、每名考生面试后,要迅速收取评委的打分记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的分数相加除以5,所得商即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字。每位考生的面试评分表单独装订。工作人员首先将各位评委的打分过渡到说课成绩登记表上,然后将该表放在评委打分表的最上面装订。
3、每个评委给考生的打分记录单不能有任何涂改,有笔误的地方至少有3人同时签字负责(评委组长、监督员和工作人员)。
4、当场公布面试考生成绩,公布方法是第一号面试人员的分数在第二号面试人员面试结束时予以当场公布,以此类推。
5、面试结束,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经反复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记录在面试人员成绩册上,由评委组长、面试室的两名工作人员和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共同签字负责。然后带齐所有考务用品一并交考务办。
四、联络员职责
1、帮助准备室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2、负责将面试考生从准备室径直领至面试室。
3、负责防止入场后的面试人员在面试室内接触其他可能影响面试成绩的人和物。
4、不得向面试人员传递有关面试方面的信息。
五、保卫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严守工作纪律,确保考点安全。
2、对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巡视领导、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及面试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3、协助考务办工作,禁止工作人员串岗,维护良好的考察秩序。
4、及时组织面试结束后的考生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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