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昌吉州吉木萨尔县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3-08-27来源:新疆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现公开3个科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

一、公开选拔职位

1、共青团县委书记

2、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3、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二、公开选拔范围、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面向昌吉州进行选拔。

(二)报考对象:

下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昌吉州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资格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担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在副科级职务任满2年以上。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在科员及相当职务满3年以上。

3、年龄和任职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三、职位相应条件

1、共青团县委书记 29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法律3类及医药化工类中的生物技术、生物科学2个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主要程序和方法

1、报名。报名工作由县公选办负责(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报名者可以直接到县公选办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自荐报名须持按要求填写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的《吉木萨尔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3张,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确认其报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组织推荐报名还需出具当地组织部门或本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推荐意见,并征得本人同意。网上报名人员也可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县公选办(复印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为有效)。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

2、资格审查。县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为确保选拔质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6人,一般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个别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北庭之窗(www.jmser.gov.cn)”网站公布。

3、笔试。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使用汉语命题、汉语答题。各职位分类命题,专业性强的职位实行“一职一卷”,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北庭之窗”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在“北庭之窗”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的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职位需求为依据。

5、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按照2:8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比例原则为1:3,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经考察,拟选职位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7、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县公选办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经县公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拟任人选在“北庭之窗”网站和县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8、办理任职手续。决定任用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章程办理任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吉木萨尔县公选办(县党政大楼二楼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网上报名。先将《公选报名登记表》(可通过北庭之窗网站下载)发送到报名邮箱(jmshm0008@163.com),然后将按要求填写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的《公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的复印邮寄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编:831700)。

六、纪律监督

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县纪委举报电话:0994-6922160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94-6923091

咨询电话:0994-6918716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木萨尔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吉木萨尔县公选办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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