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玲玲同志(附件1)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8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来宾市委党校。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4日至3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848号来宾市委党校人事科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5314831
附件:中共来宾市委党校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45532
中共来宾市委党校
2013年8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