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根据《江苏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申请办理考试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办理时间:9月23日-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503室(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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