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浮罗定市普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方案
2013-08-21来源:广东罗定市人民政府网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解决市普查中心人员不足的问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以及《罗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罗府〔2011〕20号)的有关规定,罗定市统计局所属市普查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1.招聘岗位:专业技术

2.招聘名额:4名

3.资格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普查工作事业,具有为罗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⑵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人员,专业不限;全日制中专毕业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统计、会计专业毕业证及从业资格证书。

⑷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智力市场(罗定国际酒店往广州方向右边),电话:0766-3812399。

3.报名时除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名时按有关规定交考务费、试卷印制及组织考试等费用共100元。

4.填写《罗定市普查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5.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 9月2日到市人才智力市场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面试考核。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㈡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从事职位业务工作相关知识。

2.面试形式。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通过差额抽签形式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成绩须在7名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评分之和除以5得出。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送至本人。

3.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的组织。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罗定市公众信息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定市统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需填写《罗定市普查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报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审定。

㈣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如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对象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公布方式:分别在罗定市公众信息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定市统计局网站上公布。

三、聘用待遇

㈠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不占用事业编制,不纳入财政统发,由市财政局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列入单位预算每月拨付到用人单位发放。

㈡聘用人员纳入罗定市普查中心统一管理。

㈢聘用人员合同期满解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解聘并给予补偿。

四、组织领导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统计局等单位成立罗定市普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咨询和投诉电话:0766-3881875(罗定市统计局)。

本方案由罗定市普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罗定市普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

服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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