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顶山市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事项的通知
2013-08-20来源:平顶山人事人才网

经过笔试、面试,根据《2013年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要求,共有174名考生参加体检,具体名单如下:

http://www.pdsjob.cn/news_show.aspx?id=1612

体检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标准及内容组织实施。

以上报考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郏县、叶县的考生请于8月23日(周五)上午7:00到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院内集合;报考鲁山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的考生请于8月23日(周五)上午7:30到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院内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

2、体检前一天晚上避免饮酒、劳累。

3、体检当日空腹,禁止饮水。

4、体检过程中服从组织人员安排,以免漏项;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否则视为作弊。

5、本次体检费用为240元,费用自理。

6、体检表禁止私自涂改,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且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平顶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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