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震局2007年招聘
2007-05-02来源:云南省人事厅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震发人〔2006〕18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震人函〔2006〕213号)规定,云南省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地震预测预报、台站观测、数字地震研究、结构抗震研究、强震观测与研究、数据采集与计算、地震预报研究和工程地质等11个工作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主要是2007年应届大学本科以及硕士研究生(含就业期内未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防震减灾事业;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考试安排

    1、报名:2007年 5月 14日至15 日在云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详细单位地址: 昆明市北市区北辰大道,云南省地震局八楼人事教育处,电话:5747084。)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各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分别按40%和6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面试安排在笔试结束后,由省地震局根据分数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技能。笔试和面试时间初步定为5月中下旬。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核: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省地震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健康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5、公示和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报中国地震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时交4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附:《云南省地震局200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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