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按照《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称《招考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19日—23日。
按照《简章》规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项目中《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经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对体检合格人员有疑义,请致电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州公安局政治部。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管理科:0859-3229852
州公安局政治部:0859-3292019
附:《黔西南州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详情请参考:http://www.qxnrsj.gov.cn/xxdt/gzdt/2013-08-19/2662.html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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