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级领导干部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管委会党工委,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直属支部: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区各单位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位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将《重庆市沙坪坝区科级领导干部跨单位竞争上岗简章》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有关精神,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与。
中共沙坪坝区委组织部
2013年8月14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级领导干部跨单位竞争上岗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进全区各单位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位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职位(共11个)
(一)机关科级职位9个
区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科副科长1名。
区商业委员会:粮油管理科科长1名,流通科科长1名。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1名。
重庆西部现代物流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财务办公室主任1名,招商产业办公室主任1名,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1名。
詹家溪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
(二)参公事业单位科级职位2个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区市政行政执法支队市容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1名,区市政行政执法支队环卫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名。
二、竞岗范围
区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各职位申报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职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是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任主任科员(七级职员)一年以上的干部,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的干部,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且任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的干部。报考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是现任副科级干部(八级职员),或任科员三年以上的干部。
2.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混岗报考科级领导职务的(仅1个岗位,见附件1),必须已达到拟报考职务所对应的职级;公务员可以报考参公性质的岗位(共2个,见附件1),但任职前须放弃公务员身份。
3.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年龄及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8月19日,截止时间:8月19日(周一)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职位申报单位负责。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张。
4.报名时由职位申报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可随时复查。资格审查贯穿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一般不能低于3:1(各职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区委组织部也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进行统一调剂。
5.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由职位申报单位于2013年8月20日(周二)前汇总到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后,在红岩人事人才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3年8月22日(周四)15:00-17:00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试题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制。笔试成绩按100分制量化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选拔职位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不得少于2人,否则职位取消。
(三)面试
面试由各职位申报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确定。面试考官组不得少于7人,且外聘考官须占多数(由区委组织部统一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各职位申报单位的同类单位领导中选派)。面试成绩按100分制量化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各职位申报单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按与选拔职位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考察。
(四)考察、任用
考察工作由职位申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根据考察情况,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
对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招录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需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组织实施
此次跨单位竞争上岗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各职位申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科65368683、6536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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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科级领导职位跨单位竞争上岗报名表.rar》来源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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