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员简章
2013-08-13来源:中共青河县委网

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员,招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各乡镇警务室招聘人员民族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 1978年8月15日 以后, 1995年8月15日 之前),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毕业,户籍地为警务室所在地户口或警务室所在村就近村民。

3、复转军人优先考虑。

(1)工作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协警工作的;

(2)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协助公安工作的;

(3)懂得群众工作方法,能与群众打成一片的;

三、招聘名额

招聘协警人员12名,男性,具体名额如下:

1、协警人员:

青河县城镇户籍人员4人(民族不限);

阿热勒乡布河坝村警务室1人(哈族),库勒迭宁村警务室1人(哈族)。

查干郭勒乡科克玉依村警务室1人(哈族),克孜勒赛依警务室1人(哈族)。

阿尕什敖包乡库伦托别村警务室1名(哈族),加热克努尔村警务室1人(汉族), 阿尕什敖包村警务室1人,(哈族)。要求报名者必须为本村户籍。

2、专职消防队员

青河城镇户籍1名,退伍军人、有驾驶证优先,少数民族需较好的汉语水平(具有基本的汉语读写能力),性别:男、年龄18-25周岁( 1988年8月15日 之后, 1995年8月15日 以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12日 至 2013年8月18日 截止。地点:青河县公安局农村(社区)警务工作办公室(新公安局办公大楼113)。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照片1张,填写政审报名表。

2、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考人数,如报名人数低于招考人数,则此岗位不予招考。

五、考试事项(体能考试、理论考试)

1、体能测试方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2、理论知识测试在青河县公安局举行。试卷分汉语、哈语两种,理论测试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拟聘人员的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3、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分占60%,体能测试分占40%。

六、体检、政审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指定医院为青河县人民医院,费用自理。

2、政审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严重审查,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社区出具的证明为准。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由下一名人员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查

对通过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再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聘用人员提交的证件资料(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负责,凡是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由下一名人员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

九、聘用与待遇

经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协议,合同一年一签,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

十、考试监督

1、组织监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试各个环节,在纪检、组织人事的全部监督下进行。

2、实行回避制度。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关系人员参加考试的,不得参与招考工作。

青河县公安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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