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枞阳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6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1名,高级职业中学教师3名,幼儿园教师36名。具体招聘学科、人数、资格条件等见《枞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涉及年龄的计算以此类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8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阶梯教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须填写《枞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学科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临时代课人员的,需提供现任教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校长签名的从教经历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学科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普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人员根据所学的专业,按学科进行报名。不填写具体报考学校,聘用前根据学校岗位招聘条件及计划数,由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选聘用单位。
(4)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报名者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人社、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
应聘同一学科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各学科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数调剂到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招考学科。对幼儿教育、音乐、体育学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降低比例开考。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枞阳县教育局、枞阳县人社局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学科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学科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科。所报学科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学科。
7、笔试准考证领取:9月13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1)普通高中教师、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每科目试题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知识);专业知识60分〔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科)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
(2)幼儿园教师岗位:试题总分100分。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幼儿教育专业按招聘计划的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均作为并列者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员。如出现合成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是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2、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枞阳教育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
2、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学校。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查询及查阅。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枞阳县教育局0556-2826316
监督举报电话:枞阳县监察局0556-2811951
政策咨询电话:枞阳县人社局0556-28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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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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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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