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宾阳县2013年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班管理条例
2013-08-10来源:宾阳教育网

为使本培训班顺利、有序开展,保证培训质量,特制订如下管理条例,请各学员一并遵守:

第一条 学员到培训学校先在报到处注册、签到。每天课程各学员要按时上课,课前10分钟到考勤签到处签到。

第二条 遵守有关组织纪律和出勤要求。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时间关闭通讯工具。

第三条 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严格考勤,参加培训人员要遵纪守法,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包括病、事假),凭书面请假条呈培训学校领导或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认真履行培训计划,听从培训学校的安排。专心听课,按时按质完成学习或研究任务,在讨论中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学员之间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

第六条 学员学习期间请注意个人安全,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保护环境卫生,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住宿学校内不得酗酒。

第七条 学员在校培训的表现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学员的培训情况培训机构建档管理。

第八条 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内容,考核成绩合格,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宾阳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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