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技师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2013-08-08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充实泰州技师学院师资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7日至1995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试用期(见习期)内公开招考新近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有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

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学历的参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专业考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其中,发布招聘公告、专业考试、资格复核、面试、公示与聘用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体检、考核等程序由招聘单位在市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7—19日8:00—17: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泰州技师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泰州市九龙镇龙轩路9号)

3、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专业考试报名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考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泰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于专业要求设置为大类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现有的专业大类中,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如招聘单位同意考生的请求,则由招聘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单位及时在报名现场的专业目录栏内添加公布。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8日14时。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8月20日(8:00-15:00)至泰州技师学院行政楼二楼人事处(泰州市九龙镇龙轩路9号)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专业考试

考试由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分别为100分,其中技能测试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8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考试总成绩于专业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资格复核

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市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含答辩),主要考核教师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时间为每人2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考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执行。体检形成缺额,在本岗位考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招聘单位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作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考核。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程序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审批及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606567(泰州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处)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泰州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指定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tzhrss.gov.cn)

泰州技师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

泰州技师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专业考试面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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