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威信县教师补员考调领导小组研究:
一、2007至2009学年度期间请产假的女教师(提供相关证明),除产假当年外,必须有另外两年的教学成绩,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威信县2009年县直部分学校教师补员考试。
二、申请报名参加威信县2009年县直部分学校教师补员考试的教师,2007至2009学年度所教学科只要属县统测科目的,其教学成绩:中学在全县同学科平均分以上、小学在本乡(镇)同学科平均分以上,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教师凡所教县统测学科连续三年:中学均在县同学科平均分以上,小学均在本乡(镇)同学科平均分以上的,其教学实绩一律以40分计算。
威信县教师补员考调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