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3-08-07来源:海南省考试局网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中心函[2012]248号文件精神,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10月27日举行。现就2013年下半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

2.身体健康。

3.具备所报考类别相应的学历: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

5.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可免考科目二(幼儿园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为《教育知识与能力》)。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体程序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符合过渡条件人员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说课)考试及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3]18号文件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笔试网上报名时间:9月9日-16日。网上报名系统将在9月16日17:30自动关闭。

2.笔试资格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全省设2个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海口现场审核的时间是9月10日-17日,地点是海南考试服务中心(海口市兴丹路20号海南省考试局大院宿舍楼101室);三亚现场审核的时间是9月18日上午10:00-19日下午17:00,地点是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联系电话:65854237。

3.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时间:9月21日-25日,逾期不缴纳报名考试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三、报名办法

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等。在9月16日17:30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登录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

我省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和海口、三亚两个报名审核点,考区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必须在自己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不得跨考区参加考试;报名审核点是考生提交、审核报名材料的地点,可跨考区提交材料和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已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自行选择到海口或三亚的报名审核点办理报名审核手续,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审核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9月21日-25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

2.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

3.检查核对本人信息,发现错漏及时修改。

4.到报名审核点提交报名材料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

5.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6.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五、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保管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证明。

3.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须出具现就读学校证明。

5.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国家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须出具本人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3]402号文件,海南省教师资格考试自2013年下半年考试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七、笔试考试科目

八、准考证获取办法

笔试考试前7天内,考生登录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九、成绩查询办法

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

十、其它事项

1.考生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2.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或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202.100.202.40)查阅琼教师(2012)84号文。有关政策问题,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电话:65232872;有关认证问题,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65203038;有关考试问题,咨询省考试局,电话:65986606、65879021。

附件1: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收费标准

附件2: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科目

附件3: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4: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附件5:2013年海南省教育厅开展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及教师资格认证通知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8月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海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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