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滁州市南谯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3-08-05来源:南谯区教育局网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3年滁州市南谯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和10名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谯区政府和南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南谯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2013年度南谯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同时具备任教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教师公告于2013年8月1日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谯区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8日—12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在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人事股(滁州市东坡西路,龙蟠小学2号楼)。

咨询电话:0550-3113221。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3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3年南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分学段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具体学段学科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8月 日到南谯区教育局人事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谯区教育局负责解答。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为合场分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各为100分)。

2、考试内容

中学教师岗位考所报考学科本科层次的《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

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考所报考学科专科层次的《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00—10:00 《教育学》 《心理学》

下午:15:00—17:00 《专业课》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5、考试合成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20%)的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成成绩需达60分(含加分),报考音乐和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合成成绩需达50分(含加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具体学段学科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递补、择校参照此办法)。

体检工作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谯区监察局、南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南谯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谯区监察局监督下按照考试合成成绩高低的顺序自主择校。逾期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为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察或择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相同学段学科应聘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谯区政府网、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谯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 3119639)。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南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南谯区学校招聘教师计划表

南谯区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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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来源于南谯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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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南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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