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本科第三批院校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学校剩余计划,为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本科第三批院校的志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8月4日18:00——8月5日15:30。考生登录我局网站的“本科第三批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
二、相关说明
1.档案处在“自由可投”状态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的征集志愿。其中,投档成绩在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或线下80分以内,且符合民族预科招生范围的考生,还可以增加填报民族预科班志愿。
2. 考生在本科第三批征集志愿可以填报6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调剂志愿。填报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点击“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方框,点击后显示“√”时即为服从专业调剂。符合民族预科招生范围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所报考科类,分别在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填报志愿界面下设的“预科志愿”栏目内填报3个民族预科志愿。
3.我局在投征集志愿档案时,将先对考生的本科类非民族预科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后对民族预科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按本人的非民族预科志愿投出,其民族预科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
4.档案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考生可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5.本科第三批院校的剩余计划见下表,未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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