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91号)精神,我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报名工作7月25日起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
实习对象为2013年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一年(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实习期间自治区财政厅每人每月补贴1220元生活费。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二、 报名方式
中卫市沙坡头区生源毕业生到中卫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中宁县、海原县生源毕业生在各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报名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和2张一寸免冠照片,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填报《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报名表》。
三、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31日。
咨询电话:0955-7063920
中卫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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