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13-07-31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具体从事信息技术服务数据管理和企业档案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化工作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经报省人社厅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名信息中心技术负责人(副处待遇),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1.计算机专业(电子与信息技术、数据库应用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计算机及应用、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软件工程)研究生以上学历;

2.具有计算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5年以上计算机(应用系统、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技术负责人。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海南省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人才招聘网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人 事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4号。

联系电话:(0898)66700862、66767727。

传真:(0898)66521087。

电子邮箱:hngs1401@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短信和电话方式告知)于2013年8月5日-8月9日携带报名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我局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达到1:3时方可进行笔试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为7人,招聘单位考官不高于60%,从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号,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人事处1401室。

联 系 人:李隆华、吴馥蕾

联系电话:0898-66767727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7月26日

附表:1. 2013年度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2.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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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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