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
2013-07-29来源: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辽源市《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办发[2010]40号)精神,现将辽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7月23日—1977年7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3年7月23日为准(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中,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辽源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市人社局窗口(辽源市龙山大街130号)

联系方式:0437-3197234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手工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相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人需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2013年8月22日、23日;辽源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市人社局窗口。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请登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务工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其中:内科学和外科学所占比例不超过20%。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加分事项: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精神,截止2013年7月23日,在辽源市直、县区中小学代课满三年的非在编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代课教龄按每满一年加0.5分(不满一年不加分),最高加5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代课满三年的教师,需要所在代课学校于7月29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直、县区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代课教龄确认。报考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时,须提供代课学校“公示”原件及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教龄确认证明。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说课、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前,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审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考务费。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务工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http://hrss.jl.gov.cn)。辽源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llydj.gov.cn)、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lyhr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考务工作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资格复审、面试公告、考试成绩查询、拟聘用人选公示等相关公告公示类信息,均通过考务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0437-3197234

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0437-3315701

政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37-3168867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3日

附件1: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xls》来源于吉林省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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