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宿松县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今年我县教师招聘指标分解到校,报名者首先要明确自己报考层次及学科,报名时均需填写《分配学校志愿表》,并且按下列要求办理:
1、分配学校志愿设置若干个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志愿,报名时在本层次所报学科计划内选择学校填报志愿。
2、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层次、学科对照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分配计划填报。 “是否服从”栏所有考生必须填“服从”或“不服从”,未填视为“不服从”; 若考生本人所填的志愿已被高分段高生录满,且是否服从栏内没有填“服从”或填“不服从”,则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且须在“志愿确认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中学层次(凭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的考生根据学科计划,若高中、初中均有本学科计划,则要填报高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和初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若报考学科只有高中计划,没有初中计划,则只填高中;若报考学科计划只有初中计划,没有高中计划,则只填初中志愿。同层次同学科计划内有几所学校,原则上要求均要填报,如果不全部填报,责任自负。如果中学层次高中、初中同一学科均有招待聘计划,考生只填高中志愿,初中志愿栏不填将视作不愿到初中学校任教。
4、考生报考小学层次的,只能在小学教师分配计划内选择学校,例如:考生乙报考的是小学英语,而小学英语分配计划有2所学校,考生乙只能在这2所学校内选择志愿,并排出先后顺序,按排序填在相应志愿栏内。
5、考生报考幼儿教育层次的,只能在幼儿教育层次栏内填选择的学校。例如:幼儿教育有20所学校(幼儿园),考生需将20所学校排出顺序,具体做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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