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质检总局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参加面试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每个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共计10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离退休干部局 | 宣传处主任科员 | 141311010412 |
141311011507 | ||
141311013910 | ||
141311014017 | ||
141331010515 | ||
直属处主任科员 | 141311010821 | |
141311011908 | ||
141311012226 | ||
141311020612 | ||
141344010420 |
二、面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周二)8:30-12:00。面试考生需于8:00前到达候考室,8:1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二)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周二)13:00-16:00。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公文写作
(五)考试地点:北京赛福特大厦,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院内,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地图见附件1)。
三、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7月25日12:00前,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将本人亲笔填写《质检总局201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附件2)和《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传真至我局。
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5日12:00前电话告知我局,并填写《质检总局201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附件3),传真至我局。
(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30日8:00前到达候考室,我局有关部门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 《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盖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亦可,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 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三)取消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
全体面试人员均需参加7月31日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事宜面试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比例为2:1。
六、其他事宜
(一)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面试人员请提前熟悉考场地点及行车路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联系电话:010-82260616,18701668472
传真电话:010-82260230
附件:
《质检总局201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doc》《质检总局201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doc》来源于国家公务员公开遴选系统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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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人 事 司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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