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安排的通知》(云教人[2009]40号)及《昭通市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考试公告》的要求,现将昭阳区2009年 “特岗”教师招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3、坚持在昭阳区“特岗”教师招考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保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由区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职能部门指导、监督的原则。
4、坚持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回避原则。
二、面试对象
1、参加面试的人员,属报考我区初中岗位所设学科、小学岗位语文学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经过2009年7月25日由昭通市教育局组织的特岗教师招聘笔试考试,经审核确定已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三、面试方法
1、本次面试考核采取测试专业操作技能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较多的初中岗位考生加试学科知识测试,说课时间15分钟;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面试以测试专业技能为主,面试时间根据面试内容临时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不设保底分,评委根据面试的评分标准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每场面试结束后,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设八个组,即中小学语文考评组、中学理科考评组(含中学数学、物理、化学)、中小学信息技术考评组、小学数学考评组、中小学体育考评组、中小学美术考评组、中小学音乐考评组、综合考评组(含中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英语)。
3、面试考核工作在昭阳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设立面试考核评审委员会,下设面试所需的各专业评审组,评审人员在面试前由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分类或分专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出5人组成各专业面试考核评审组。
四、面试命题范围及内容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材(其中初中语文学科为苏教版、美术学科为浙美版、信息技术学科为云人出版社、其它学科为人教版),分专业出题。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教材(其中语文、数学学科为苏教版;美术学科为浙美版;信息技术为云人出版社;音乐、体育学科为人教版),分专业出题。
3、报考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声乐、舞蹈、钢琴三项内容。
4、报考中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绘画技能。
5、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篮球运动项目。
6、报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加试Excel电子表格应用、图像处理、动画制作、网页制作、网站建设管理及维护。
五、面试时间、地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回执单、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8月13日至16日(共4天)
3、面试地点:昭阳区第三小学
六、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按照所规定的岗位及学科的面试时间安排,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听候安排。
2、面试考生只面对评委说课。面试课题由专家组统一命制。面试按照同专业、同岗位类别分别进行,同组人员到齐后,考生首先抽取说课的顺序,再由同专业、同岗位人员其中1人抽取课题。考生抽取课题后,由考点向考生提供有关材料,考生在封闭状况下写说课稿,时间为60分钟。考生准备结束后由考场工作人员收取说课稿及材料,考生在侯考室等待面试,考点工作人员在考生说课前将说课稿返还给考生做面试前准备。
3、考场工作人员在考生说课前,需将该考生的说课稿复印件交考评组,随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
4、面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后,考评组组长宣布说课开始,并开始计时。说课时间终了,考生必须停止,不得超时,超时1分钟(以60秒计算),扣除面试得分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考生说课完毕后向面试组长说明“说课完毕”。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累分,监分人员复查,考评组长宣读面试得分,考生听到面试得分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七、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面试时不准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有关的要求。
2、面试人员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抽签、备课、说课,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考生进入考点即进入封闭。封闭期间自觉交出一切通讯工具,由考评组工作人员登记后代为保管,面试完毕后领回。拒绝交出通讯工具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一律不准将教学参考资料和其他书籍带入考点,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5、面试考生在等待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准高声喧哗。
6、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一律自理。
7、同一岗位出现录取分数相同时,采取加考面试确定取舍。
八、以上面试考核事项由昭阳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昭阳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