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中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中小学公开遴选112名在职教师到我县中学工作。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中学教师112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缺岗情况如下:
民中:七至五级岗位88个,已聘62个,空缺岗位26个;十至八级岗位115个,已聘68个,空缺岗位47个;初级岗位10个。二中:七至五级岗位109个,已聘50个,空缺岗位59个,十至八级岗位143个,已聘99个,空缺岗位44个,初级岗位8个。三中:七至五级岗位115个,已聘55个,空缺岗位60个,十至八级岗位167个,已聘98个,空缺69个,初级岗位23个。职中:七至五级岗位46个,已聘4个,空缺岗位42个,十至八级岗位67个,已聘14个,空缺53个,初级岗位10个。遴选调入后由学校竞聘。
(二)遴选岗位
详见《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在职教师(含特岗教师)。特岗教师遴选调整工作后,按特岗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要求(学历提升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遴选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上挂到高中学校学习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
5、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教育局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天柱县教育局网站、天柱县电视台及面向本县中小学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特殊教育学校一楼教室。
3、报名要求:
(1)填写《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二)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天柱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qdneu.com/eduman14/)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职位表所要求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凡报考人员需经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
(4)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面试费用另行收取。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县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将考生材料对照遴选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必须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或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方式方法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试方式方法将采取面试、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六、面试、笔试和考核
(一)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设在天柱民中;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题除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另出题外,其他学科采用高考模拟试题。笔试成绩为卷面分乘以30%)。
考试成绩在“天柱县教育局网”(http://www.qdneu.com/eduman14/)、“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以及天柱县教育局一楼橱窗公示(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等相关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人报考的职位笔试成绩及格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以上课形式进行,由遴选学校自行安排。遴选学校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在“天柱县教育网”并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5日。
(三)考核
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核细则,由遴选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道德品质及两年来获奖、年度考核等次、教学成绩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考核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11日。考核办法由县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由遴选学校组织实施。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1、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1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0%+考核成绩×10%。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和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之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天柱县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无论是采取来访、信访、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详细住址,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人事部门办理工作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7522470(天柱县教育局办公室)
0855-7529768(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办公室)
0855-7523576(天柱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5-7524163(天柱县教育局纪检组办公室)
查询网址:
天柱县教育局网(http://www.qdneu.com/eduman14/);
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
《天柱县公开遴选凤城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天柱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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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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