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13-07-22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使用计划和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专业教师,充实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我校职业教育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烹饪专业教师岗位2名(不含海南省市县在编在职教师)。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烹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承担教学岗位正常工作。

(四)具备烹饪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有一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行业任职经历。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hk.lss.gov.cn)、教育局网站(www.hkjy.cn)及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网站等媒体及校务公开栏内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限十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西路)。

4.报名材料:应聘者需填写《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资历证明等,证件类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的证明。报名材料不退还。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如录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含课堂教学和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考核、面试答辩)两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25%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75%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法规、时事政治、专业相关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分为课堂教学和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考核、面试答辩两种形式,课堂教学和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考核、面试答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和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考核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答辩按35%计入综合成绩。课堂教学和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内容以专业技能、课堂教学技能为主;面试答辩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求职动机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技能操作)、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地点在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通过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西路海口旅游职业学校

联系电话:0898-68611880 68610619

联系人: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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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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