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州党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事业编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专业
水利水电类、安全工程、物理类、生物类、化学类、体育类、中文类、外语类、教育学类、哲学类、音乐类、美术类、经济学类、管理类等。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根据《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主要有:
(一)学院在黔西南州提供给引进博士安家费的基础上,启动学院博士楼建设。提供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住房给引进博士,服务期限满8年拥有产权。在学院博士楼未建好之前,变现30万元作为引进博士的住房及安家费补贴(含黔西南州安家费补贴)。
(二)给予引进的博士一年的租房补贴,每月500元。
(三)按照《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引进的博士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每月300元。
(四)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校内津贴享受教授待遇。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的博士,校内津贴享受副教授待遇。该待遇发放时限为2年。2年内若评不上对应职称,则按已获职称或初级职称发放校内津贴。
(五)提供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15万元,文科类10万元。根据实验需要提供理工科类博士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费20万元。
(六)关于引进博士的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事宜,按省、州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对象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2013年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报名表》注明“姓名+研究生招聘报名”)。
(三)报名对象须提供的材料(同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能查询确认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研究生证报名,但必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获奖证书及其他水平证书原件;
(3)主要著作、论文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学院组织考察。
七、聘任审批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本简章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0859-322387015285476929
Email:rsc@xynun.edu.cn邮编:562400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湖南街32号
《2013年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来源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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