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13-07-19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网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18共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7月24日(周三),上午7:30开始体检,体检时间共一天。

三、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对象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楼二楼集合。

四、有关要求

1 、体检对象须携带彩色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预收550元,按体检机构实际收费结账)。

2 、体检对象在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参加体检,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 、体检对象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集合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并逐项如实填写。

4、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其中,对于视力的检测按以下原则掌握:所报考职位明确为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所报考职位明确为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所报考职位未明确是专业技术民警职位还是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根据考生所学的专业,结合招录机关的实际岗位需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5、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在招录机关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6、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附:潜江市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森林公安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http://www.qjrsj.gov.cn/gggs/201307/cb4824303ba94ee3919b5d8a70614ca9.shtml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公安局

潜江市森林公安局

潜江市公务员局

二Ο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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