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开平市赤坎镇2013年选拔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副局长公告
2013-07-18来源: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充实赤坎镇城镇管理与环保局人才队伍,扩宽用人渠道,现公开向我市在职在编公务员选拔副局长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赤坎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副局长(副股级职务)1名。

二、范围与对象

开平市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资格与条件

(一)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身体健康。

(二)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现从事城建、规划、国土等相关工作,并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辞退或受开除处分的;

3、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选拔任用的。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报名时需填写《赤坎镇公开选拔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副局长报名审核表》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相片2张;近1个月内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资格审查

为有序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人社局、赤坎镇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简称“公选办”)。

应拔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选办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拔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拔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公选办对应拔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公开选拔人选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考核

公开选拔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拔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决策等能力

符合资格条件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果符合资格条件的应拔人数比例不足时,由公选办视情况确定是否开考。

(四)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公选办根据面试成绩、组织考察情况,进行充分比较、人岗相适度分析后,提出拟拔用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应拔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公选办按应拔人员成绩高低,重新研究拟定人选依次安排递补。体检 工作由公选办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拔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任前公示

对经体检合格的拟拔用人选按规定进行拔前公示,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确影响拔用的,取消其资格,由公选办重新研究人选。

(七)任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拔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试用

拔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工作不胜任的,可作岗位调整。

(九)服务期限

要求本人签订承诺书,在招录单位服务期限为3年,因非组织原因外,期间不得调离赤坎镇。

五、福利待遇

享受市规定的公务员副股级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6日

2、报名地点:开平市赤坎镇组织办

联系人:黄月媚

电 话:0750—2611296

选拔所需资格条件由公选办负责解释。

七、监督管理

参选人员、公选办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有关选拔任用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750-2218245(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750-2257303(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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