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肇庆高新区委、区管委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8名,其中基层所队勤务岗位6名,公安新闻及影视宣传岗位2名。
1、应聘基层所队勤务岗位(6名)须同时具备条件:政法或公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安类专业),年龄22至28周岁(即 1985年7月1日至1991年7月31日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2、应聘公安新闻及影视宣传岗位(2名)须同时具备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年龄22至28周岁(即 1985年7月1日至1991年7月31日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能适应岗位需要。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
1、网上报名:可先填写《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13年招聘文职辅警报名表》(附相片),以电子邮件发送到zqdwga@126.com。经初步资格审核后,我局再通知其携带本人学历和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照片2张和一份500字左右(手写)自我推介的文字稿,在指定时间到分局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符合条件方可参加招聘测试。
2、现场报名:报名者也可携带上述所需资料亲自到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政工监督室报名,经确认符合条件方可参加招聘测试。
三、招录程序
1、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由考官根据面试应考者回答问题时的表现,按照评分要素评分。面试得分占综合总分70%。
面试时间将在8月上旬举行,具体以我局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初定面试当天在大旺中学操场进行体能测试,内容是男子800米、女子600米,测试标准参照省公安厅体能测试计分标准。体能测试得分占综合总分30%。
3、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束后,由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等额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政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公安分局对其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公示及聘用: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高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体检及政审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薪酬待遇
文职辅警不列入公安行政编制,工资待遇由区财政按照肇庆高新区普通雇员标准拨付,分局向聘用人员提供食宿和服装。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核测试,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被聘用人员由我局党委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被录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政工监督室
联系电话:0758-3643097,联系人:蔡茂、高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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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2013年招聘文职辅警报名表.doc》来源于肇庆高新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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