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为县高中学校和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和《无为县高中学校和城区学校布局调整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13年无城城区中小学继续选调部分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第一类:面向石涧中学、蜀山中学、陡沟中学高中教师选调部分教师。选调计划分学科按三校实际报考总人数的70%比例4舍5入确定;岗位定在城区高中、初中或县职教中心。具体计划及岗位在报名结束、考试之前公布。
第二类:面向仓头职中、襄安职中高中教师和中职教师(含中职指导教师,下同)选调部分教师。选调计划分学科按两校实际报考总人数的70%比例4舍5入确定;岗位定在县职教中心。具体计划在报名结束、考试之前公布。
第三类:面向陡沟中学初中教师选调部分教师,选调计划分学科按实际报考人数的70%比例4舍5入确定;岗位定在城区初中。具体计划及岗位在报名结束、考试之前公布。
上述三类中,第一、二类学科报考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统属高中综合科;第三类学科报考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统属初中综合科。选调计划分别以高中和初中综合科类人数的70%比例4舍5入确定。
第四类:面向全县其他农村中小学(包括石涧中学、蜀山中学、仓头职中初中教师,不含城区中心学校所辖学校,下同)选调30名教师,其中:高中10人、初中13人、小学7人。岗位见下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石涧中学、蜀山中学、陡沟中学、仓头职中、襄安职中高中教师(含中职和中职指导教师)和陡沟中学初中教师报考,年龄、参加教育工作时间不限。报考第一类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报考第二类须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含中职指导教师),与所报学科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学科一致;报考第三类须具有初中教师资格,与所报学科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学科一致。
报考第四类还须具备的条件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报考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须在高中任教,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学科一致;报考初中教师须在初中任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高中任教教师也可报考),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教师资格学科一致;报考小学须在乡镇初中或小学任教,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学科不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②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③擅自离岗达一个月以上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布选调岗位(专指一、二、三类)、考试、资格复审、自主择岗(专指一、二、三类)、公示和审批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2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无为三中
3、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所在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以学校为单位出具总介绍信,注明同意报考人员名单、学段、学科)和无擅自离岗1个月以上行为的证明。
4、报考者持上述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无为县2013年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5、报名名额限制
石涧中学、蜀山中学高中教师和陡沟中学教师以及仓头职中、襄安职中高中和中职(含中职指导教师)教师报考不限名额;
石涧中学、蜀山中学和仓头职中初中教师报考初中限报2人以内;
其他农村完中每校限报8人以内(报考初中人员不得超过2人);
农村中心学校每学区初中限报6人以内,小学限报6人以内;
6、第一、二、三类报考者限报一个类别的一个学科;第四类报考者限报一个学校、一个岗位。
第四类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计划数。
(二)公布选调岗位。根据石涧中学、蜀山中学、陡沟中学高中教师和陡沟中学初中教师以及仓头职中、襄安职中高中(中职)教师实际报考人数,分类分学科确定选调计划及岗位,予以公布。
(三)考试。
1、报考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学科,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占7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占3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2 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8月10-11日凭身份证至无为三中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第一、二、三类报考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划属综合科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等。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考试费45元。
(四)资格复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年龄大的优先。未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办共同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县监察局予以监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学校和相关人员将予以责任追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今年及以后的选调资格。
(五)自主择岗。第一、二、三类根据考前公布的计划和岗位,依据考试成绩分类别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对象,按高分优先的原则(成绩并列的,年龄大的优先),由选调对象依次自主择岗。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放弃资格产生的空岗,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调人员,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无为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天,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选调教师的调动手续。
第一、二、三类选调到城区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保持不变;第四类选调到城区学校教师,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新参加录用学校职称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关教师选调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无为县教育局网站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对违反有关规定给选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无为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无为县教育局 6322645
无为县人社局 6610117
监督电话:无为县监察局 6611743
无为县委组织部
无为县编办
无为县人社局
无为县教育局
无为县监察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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