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衔接问题通知
2013-07-16来源: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

各市财政局 :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将自 2013年 7月 1日起施行。为实现新旧办法平稳过渡,现就有关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单科成绩有效过渡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在2014年4月30日前,允许有一次机会按照原办法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

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衔接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珠算”科目考试将不再实行珠算等级鉴定办法,也实行无纸化考试。报名时考生在“会计电算化”和“珠算”科目中任选其一。

2013年 7月 1日前取得珠算等级鉴定合格证书的考生,在 2014年 4月 30日前,允许有一次机会按照原办法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 2013年 7月 1日后按照珠算等级鉴定办法取得的珠算合格证书 ,将不再用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间的衔接问题

新办法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 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 2013年 7月 31日前已考试通过的考生,可按成绩单上规定的有效期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四、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换证时间的衔接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 6年定期换证制度”,为搞好政策衔接,具体可按以下情况执行。 2007年 12月 31日以前颁发证书的,换证日期为 2014年全年; 2008年 1月 1日至 2013年 7月 1日前颁发证书的,从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换证日期; 2013年 7月 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换证的人员,应按要求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更换证书。

山东省财政厅

2013 年 7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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