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字[2009]39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人员选聘及经费筹集意见》(赣市口领办字[2013]2号)精神,为做好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协管员4名,用工单位: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遵纪守法,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㈡附加条件
在招聘的4名协管员中, 女性2名,其中1名具有会计资格,并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另1名具有后勤管理经验。男性2名,要求具有较强沟通能力,持有A2汽车驾照及驾驶经验五年以上。
三、工资及劳保待遇
1、试用期间,每月发给生活补贴1200元,不享受其它劳保待遇。
2、正式聘用后的月基本工资为1400元,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依照赣市口领办字[2012]2号确定的标准,由我办统一办理。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信函报名。
2、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3、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答辩后,具备优先条件的,可适当加分。
4、择优聘用。根据面试答辩和加分等情况,由协管员招聘小组提出聘用人员建议人选。
5、拟聘人员经我办确定后,派往用工单位进行为期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下发正式聘用通知。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优先续签合同。
五、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19日。
2、报名地点。请应聘者于正常工作时间到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秘书科(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314房)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名竞聘协管员的男性,还须提供汽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各提交1份(张)。
六、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秘书科电话:0797-8196761,联系人:牟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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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关检区协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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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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