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上蔡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2013-07-11来源: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政府网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按需设岗,严格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优化教师结构,激发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除城区以外的缺编乡镇教师300名,其中,初中教师62名(语文10名,数学12名,英语9名,物理7名,化学5名,政治5名,历史5名,音乐5名,美术4名);小学教师208名(品德与社会10名,科学10名,语文75名,数学75名,体育10名,音乐15名,美术13名);幼儿教师30名。

三、报考对象

1、初中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应往届统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专业一致或相近,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

2、小学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幼儿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幼儿师范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其他院校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具备所受聘学科基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

5、专科及以下学历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6、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8

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2013年普招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明报名时须经网上验证,其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务于7月26日前提交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否则,不予聘用。

8、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正式就业人员;

2、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上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上办〔2007〕13号)文件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县广电局全程录像,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始终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命题、考试组织、评阅试卷、计统分等,由指定的考务中心统一布置实施;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3、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至7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采集人像信息。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科生免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一底版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统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拍照、录像。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相关证件,确定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有无替考。资格审查包括报名审查和录取审查等环节,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以及替考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审查合格的,审查人员要在《上蔡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上签名负责。

今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除初中各学科及小学体音美学科外,小学其他学科和幼儿教师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不受比例限制的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体考核录取办法。

5、编场

按照高、中招编场的办法,实行微机编场。

6、信息校对及领取准考证

2013年7月23日,应聘者本人到原报名地点进行信息校对;2013年7月28日至7月29日,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7、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设定:笔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是各学科专业主干知识;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教育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理论成绩×30%。

(3)笔试时间:2013年8月3日。

(4)笔试地点:上蔡一高。

8、面试

(1)公示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

(4)面试内容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教师的考生需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和说课,实践技能测试总分与本学科说课总分之比按4:6计算;报考其他学科的面试只进行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要求另见面试细则。

9、考试总成绩计算

初中、小学教师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幼儿教师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0、照顾政策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

11、体检及考察审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审核对象,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委共同组织进行考察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再递补。

12、选岗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报请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采取同层次、同学科拟录取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县教体局核定的缺编岗位)的办法确定去向。选定岗位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初次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事部门核准后,上报市人事部门备案。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六、强化约束监督机制

1、建立考生应聘档案。在整个招聘程序中,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考生的照片和文字信息,以便以后逐人进行审查。招聘工作结束3个月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乡镇中心学校及考生分配学校查假治假,逐人核对。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必须由本人参加,且自觉遵守各项招聘纪律和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3、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坚决克服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中心学校要加强监督,对监督不力、发现有弄虚作假而不上报反映的,给予党政纪处理。

七、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全社会普遍关注又十分严肃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上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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