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以下简称《简章》),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石嘴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简章》规定,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110分。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7月15日-- 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2、资格复审地点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248号)。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果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岗位定向招聘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招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完毕后,除“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岗位定向招聘的人员外,其他人员证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类复印件、传真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
请拟进入面试人员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按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952-2012351
附件:石嘴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情参照
http://szshrss.nxszs.gov.cn/tzgg/76212.htm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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