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保教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幼儿教师(含男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幼儿师范或普通师范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30周岁,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教育工作、有特长、工作经验者或男教师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20日,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1张二寸照片到宿城新区实验幼儿园登记,(地址:宿城区职教中心东面、苏苑花园小区内)。
2、证件审核及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唱歌、弹琴、舞蹈、绘画、说课、答辩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由统一组织体检,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
5、录用。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必须服从幼儿园分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享受本园教职工同等待遇。
联系人电话:13951398627 138157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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