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富源县教育局招聘富源县第六中学校长、副校长公告实施方案
2009-07-28来源:富源县教育局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富发〔2006〕19号)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富发[2009]5号)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第六中学校长、副校长。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教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思想品质好、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校长队伍。

二、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招考岗位

富源县第六中学校长1人;富源县第六中学副校长2人。

四、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能结合本单位、本学校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校长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正确行使校长权利,依法治校,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⒊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⒋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任职资格

⒈富源县第六中学校长

①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后出生);

②现任初级中学书记、校长;

③现任或曾经担任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学(含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县职业技术学校)的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

④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⒉富源县第六中学副校长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②现任初级中学处室及以上领导;

③现任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学(含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处室及以上领导;

④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7月25至31日利用电视、网络、公告、通知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7月31日至8月2日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报名时填写《富源县2009年公开招聘第六中学校长、副校长报名登记表》,交毕业证、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半寸近照两张。

(三)资格审查

8月3日县教育局公开招聘第六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选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方能开考。

(四)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30%)

时间:2009年8月9日上午9:00至11:30。

地点:待定。

考试内容: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学校管理等相关知识。

(五)面试(演讲)(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25%)

时间:8月9日下午3点。

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要求:由县教育局公开招聘第六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加竞聘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脱稿演讲,时间为十分钟。演讲结束后现场公布得分情况,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为竞聘者的面试得分。

(六)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25%)

要求:民主测评主要对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对竞聘人员进行测评,量化计分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测评:①单位测评。时间:8月10日。由测评对象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代表)参加。对测评对象无记名打分,去掉测评人数15%的最高分和15%的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竞聘者的单位测评得分。 

②系统测评。时间:8月11日下午3点。由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竞聘者无记名测评,人数30人以上。去掉测评人数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竞聘者的系统测评得分。

竞聘者的民主测评分为单位测评分×60%+系统测评分×40%。

(七)招聘领导小组评分(满分100分,占总分值的20%)

时间:8月11日下午5点。

要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为竞聘者的得分。

(八)公布结果

时间:8月12日。

要求:在笔试、面试(演讲)、民主测评、招聘领导小组评分四项成绩的基础上,汇总公布竞聘者的最后得分。

(九)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考察时间:8月13日。

考察对象:取竞聘者的第一名作为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组织考察:由教育局组织。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及其政治表现与竞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十)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十一)签订聘书

教育局局长与公开招聘产生的富源县第六中学校长、副校长人选签订聘任合同,确立聘任关系。

六、招聘纪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⒈伪造学历、学位、培训、奖励等证书的;

⒉拉拢或贿赂工作人员的;

⒊威胁、恐吓工作人员的;

⒋诽谤、诬告他人的;

⒌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决定成立富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第六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红权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征武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永态  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孙富华  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王培德  教育局党委委员、组织人事科科长

陈民征  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科科长

贺鹏志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正江  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

钱映廷  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荣晓高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吕兴友  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陈富国  教育局电教室主任

李加松  教育局师训办主任

赵远沛  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刘金辉  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万汇成  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培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定权、伍思源、施玉琼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招聘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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