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总工会2013年招聘工会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08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

现根据工会业务工作需要,向辖内公开招聘工会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的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能熟练操作电脑;

(五)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乐于奉献的精神,责任心强;

(七)具有本辖区内户籍居住,男女不限,有工会或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的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3日至12日上午9:00—11:00分,下午14:00—17:00分,地点在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9号A座四楼(联系电话:87382620)。

2.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或提供个人简历1份)。

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2张,由越秀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由区总工会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2.面试:由区总工会组织进行,并电话通知进入考核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比例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4.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大专生1800元/月,本科生2000元/月;聘用期工资为大专生20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联系人:吴瑞贤

联系电话:87382620

越秀区总工会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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