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大学关于首次实行夏季学期制的公告
2013-07-08来源:辽宁大学网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从今年夏季开始,辽宁大学试行夏季学期制。

夏季学期就是在原有两个学期的基础上,增加一个为期3-4周的小学期,从而形成“两长加一短”的三学期模式,夏季学期制是一些国内外知名高校普遍采用的学期制度。

首次夏季学期的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至7月20日,共3周,以后为4周。每门课15或30学时,选修并达到标准的学生记1或2学分。夏季学期教学计划,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经学校审核后实施。在夏季学期,除学院规定学生必须参加的实习、实践课程外,其余课程学生均可自愿选修,经考试(考查)合格,按规定获得学分。

夏季学期的教学内容较为丰富,开设名家讲堂、国际讲座、特色课程、精品通识课程、双语课程、研讨课、前沿课、专题课(讲座),开展重修课教学、辅修课程教学、外语技能训练、专业实习、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进行开放性、研究型实验,创新创业训练、学术及科研训练。除此之外,还可在区域高校协作体中进行跨校选课,学分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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