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松阳县2013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2013-07-04来源: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状况,经研究,2013年继续实施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具有松阳县户籍,立志为松阳县医疗卫生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承担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培养任务,丽水学院承担大专层次护理专业培养任务。

三、招生名额

2013年全县定向培养医生、护理共20名,其中本科层次临床医学8名、本科层次中医学2名、专科层次护理10名。

四、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1.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

2.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照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松阳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

3.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县范围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县卫生局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报送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具体填报时间及安排

7月17日8:30-17:30填报第二批提前批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7月18日划取上线考生与传交上线名单。7月19日-21日体检,7月22日-24日公示,7月25日签订协议,7月26日-27日回单投档录取。

8月3日8:30填报第三批提前批护理专业、8月4日划取上线考生与传交上线名单,8月5日-7日体检,8月8日-10日公示,8月11日签订协议,8月12日-13日回单投档录取。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协议的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等大专层次补助每人2.6万元/3年/人,本科层次补助每人4.6万元/5年/人标准由政府承担。

七、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我县医疗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定向培养生在我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期满3年时,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护理学定向培养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八、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县卫生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松阳县卫生局咨询电话:8063642。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063903。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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