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7月2日体能测评中出现不合格考生所报考的职位,决定递补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能测评考生名单: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人数1:2的比例依次递补北流市公安局交通民警③陈航振等2名考生进行体能测评(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二、经体能测评后,从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参加递补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3日上午8:00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原玉林市人事局(玉林市香莞路40号)办公楼三楼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到,并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无法通知及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过后不再举行补测评。
五、体能测评的项目及标准,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75号)文件执行。考生可自行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六、体能测评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考生集中后现场宣布。
附:递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ylrc.net/yl/bulletin/new_bulletin.asp?id=12472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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