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证遗失
2013-06-26来源:易贤网

我是2012届毕业生,但是我的就业登记证遗失了,请问老师,补办是不是向网上说的那样,一定要先登报才可以补办?谢谢

回复:《登记证》遗失补办:

1、持有《登记证》三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省内院校省内生源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登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有关事宜请联系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具体咨询

联系电话:0871—65156863 65144557

投诉电话:0871—65170865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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