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葫芦岛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6-25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2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全市面试时间根据省里要求,统一确定为2013年6月29日,上午8:00开始面试,下午1: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乘车参考:1路公交车广电大厦站下车。

三、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安排表(见附表)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于面试当天上午7:10和下午12:40之前到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附件:面试时间安排表(详情请登录http://www.lnhld.lss.gov.cn/Item/2666.aspx)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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