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抚顺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3-06-25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发〔2013〕2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考核)、体检,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2013年抚顺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以下两类:A类岗位(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大专及以上学历)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其中气象灾害监测岗位的报名人员如果都是研究生,则该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B类岗位(招聘条件为研究生学历)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A类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计划

抚顺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①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②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抚顺市气象局人事政工处(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政府大楼1310房间)。

③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④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⑴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⑵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本人在校学习证明材料);

⑷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单位出具的技术服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 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等。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市气象局负责组织。

1. 笔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由市气象局组织,具体时间由市气象局另行通知。

市防雷中心3个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设置:雷电防护基础知识、计算机基本原理及应用,总分为100分,按照雷电防护基础知识70分、计算机基本原理及应用30分计算成绩。考试复习书籍:《建筑防雷工程与设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电子工程系防雷工程技术中心组编,梅卫群、江燕如编著,气象出版社, 第三版);《计算机应用基础教程》(李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气象灾害检测岗位笔试科目设置:大气科学基础知识、天气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按照大气科学基础知识50分、天气学基础知识50分计算成绩。考试复习书籍:《大气科学概论》(黄荣辉编著,气象出版社, 2005年版);《天气学原理和方法》(朱乾根等编著,气象出版社,2010年版)。

笔试结束后,由市气象局对成绩汇总分析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2:1进入面试程序。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市气象局另行通知。

面试由市气象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A类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4:6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B类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的成绩在抚顺气象网(www.fushunqx.com)、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应聘人选,在抚顺气象网(www.fushunqx.com)、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在市人社局指定医院由市气象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气象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市气象局拟定聘用人员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抚顺气象网(www.fushunqx.com)、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24-57500626(市气象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4-52850037(市纪委监察部门)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024-57500619(市气象局)

本公告由抚顺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抚顺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013年抚顺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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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抚顺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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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气象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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