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2009-07-21来源:曲靖市人事局

曲靖市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公告(含计划表)

《曲靖市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计划表》点击下载

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曲市人[2006]57号)、《关于转发〈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市人[2007]2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09]6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09]34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1、2009年全市各级各类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共61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63人,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448人(麒麟区77人、沾益县30人、宣威市43人、马龙县35人、富源县62人、陆良县55人、师宗县15人、罗平县84人、会泽县47人)。

2、招考岗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考试类别等具体要求可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查阅。同时在《曲靖日报》、《贤士榜》、曲靖市人事局政务宣传栏、云南曲靖人才市场宣传栏发布。

3、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的各县(市、区)招考方案、具体招考计划,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全市非教育系统财政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对象:取得国家认可学历、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按曲政发〔2009〕6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当年大中专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

四、招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

(三)属曲靖市生源或具有曲靖市户口;市外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对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考岗位,在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岗位的应按要求参加笔试)。

五、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从2009年开始,曲靖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日 0:00 至 2009年8月10日24:00。

交费时间:2009年8月1日 0:00 至 2009年8月15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8月25日至考试结束日。

2、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

3、工作程序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流程: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

市、县(市、区)人事局不对报名者的报名数据进行维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就不可再行修改,因而报考人员要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负责,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就不能修改,也不能报考其它岗位。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岗位。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 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间外,网络均开通报名。每天21:00准时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考生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系统自动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提交审查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立即返回机审结果,审查通过的可立即进行交费,未通过的系统自动提交人工审查,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第2天对前一天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第3天查询审查结果。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信息由曲靖市人事局负责人工审查;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信息由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人工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后台将及时列出当天以前所有提交审查的报名信息,各审查单位务必于当天24:00以前审查完毕,确保报考人员能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的第3天查询到审查结果。

报名信息经过审查后,结果将立即在前台出现,报考人员可以立即查询和缴费。各审查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仔细,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准确无误。由于误审带来的后果将由审查单位负全部责任。

(3)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须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报考人员须通过开通工商银行网上支付功能的帐号进行交费。在曲靖市马龙县或师宗县域内报名的考生,对开通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确有困难的,可到上述两县人事部门申请现场交费。

为确保信息安全,曲靖市网络考试报名系统和交费系统在后台上独立运行,报考人员交费信息于第2天导入报名信息系统,报考人员可在交费第2天10:00后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考生在交费时,要特别注意将费用交入曲靖市人事局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考试费帐户,若误交入其他帐户,则将无法查询到交费确认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以下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免除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

①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③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及出具的证明。

④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⑤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大中专毕业生,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免除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日至8月10日间到曲靖市人事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免除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日至8月10日间到各县(市、区)人事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各县(市、区)人事局于8月11日前将《曲靖市2009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及其免除报名费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曲靖市人事局。

(4)打印准考证

8月2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确实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到曲靖市内就近的人事部门考试中心打印。

(5)一些具体规定

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学生,称为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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