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评卷点:
为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保障公平竞争,今年继续进行考生成绩查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范围 (一)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
(二)每考生限查一科(一科有误,续查其余各科)。
二、工作程序
(一)考生查询到本人成绩后,若对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凭本人准考证,于6月25日17:00前直接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有无多科查对现象后,登记成册留存,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卷信息输入到高考报名管理系统中。
(二)高考报名管理系统6月24日开放,至6月26日17:00关闭。
三、成绩纠正和信息反馈
成绩查对结果于7月2日前由我院统一反馈各地招考机构FTP目录,由各地招考机构及时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以《成绩更改通知单》形式反馈到各市招考机构,并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
对纠正成绩的考生,允许其修改已填报的志愿,修改后的志愿由各地招考机构于7月3日17:00以前反馈我院。
四、工作纪律
查对成绩是对阅卷、统分工作的补充,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成部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杜绝不正之风干扰。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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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登记册》《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登记册》来源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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