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09年毕业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时户口迁回原藉.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的时候(我家住在农村,是农村户口,迁成农村户口),工作人员要求我交《就业登记证》的原件,这和我去人事局告诉我的不一样:“《就业登记证》原件由本人保管,保留3年的待就业资格,落户时交复印件”。
就业登记证,在我以后的找工作中还要用,比如基层政法定向的时候就要用。村委会和我们村上都同意我把户口迁回去,并有证明,但户藉办的硬要我提交〈就业登记证〉的原件才可办理。
请问有些什么政策支持,或者我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才能把我的户口迁回入学前的原藉农村户口。(云南昆明官渡地区)
回复:交《就业登记证》的原件给他们应该只是验证你是否符合情况,符合的落户后就应该退回本人,这个可能是他们没有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