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远市清城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员注意事项
2013-06-19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

一、拟录用人员请于2013年6月25日至26日两天内到清城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的,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二、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补充协议书》,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应届毕业的拟录人员提供,《就业补充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提供。

三、拟录人员的工作由相关的幼儿园安排,具体时间及事项到时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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