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衡水市枣强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启事
2013-06-18来源:中国枣强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为农村中小学、农村幼儿园招聘部分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1.考生必须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符合招聘条件。

2、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农村学前教育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相近的文科专业有中文、政治、历史和地理;理科专业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其他专业毕业生如有英语六级以上证书也可报考英语学科)、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要求招聘对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应聘小学综合学科专业不受学科限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但录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正在申请教师资格的,需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正在认定的证明,但录用后须在2013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届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录用后一年内要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人员。

四、招聘数额

全县共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农村学前教育教师20名,乡镇中学教师48名:语文11名、数学11名、英语6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2名、计算机2名、政史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县少年体校教师2名(本一,体育专业);农村小学教师30名:英语6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计算机2名,综合学科(各类专业均可报考综合科目)16名。其他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调剂到综合学科。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组织(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7月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

教体局联系电话:8566181 8224163,联系人:刘文生,手机:1507681781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全部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可以没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但面试资格复审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县教体局负责对招聘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8日8:30-17:30在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1、考试内容

报考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史和中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的考试内容为河北省普通中学相应学科文化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有关内容,报考小学综合科目的考试内容为河北省普通中学语文、数学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有关内容。其中初中文化知识占总分数的30%、高中文化知识占总分数的40%、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占总分数的30%。

应聘农村学前教育专业考试内容为河北省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所学内容。

笔试均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记入总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阶段,不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可以没有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参照公务员面试标准,由报考人负担。

4、面试内容。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史学科为枣强县相应学科九年级义务教育教材;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为枣强县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报考小学综合学科为枣强县语文、数学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为幼儿园主题活动课程新编(河北版)。

5、面试分数和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进行排队,进入招聘数额范围内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名额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队)。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每学科招聘的指标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每学科拟招录的人员。

(五)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并进行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县教体局网站及县人社局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或分配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辞退;新招聘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且在农村学校服务6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予以解聘。聘用前需签订就业协议书,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否则按就业协议书规定支付违约金。

(七)岗前培训。

拟聘教师岗前培训由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另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班级管理、教材教法、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以及枣强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六、监督措施

1、县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全程监督,对参考人员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场内录像,以防替考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枣强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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