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通知
2013-06-17来源:南宁人才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精神,经研究,现将南宁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和(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集中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

请体检人员于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7:20前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一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黑色、蓝色水性笔或钢笔到南宁市委组织部一楼(新民路65号)集中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必须按时报到。

三、体检要求

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1、体检费约260元/人,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备好零钱);

2、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抽血: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

(3)B超:须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4)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小刀、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5)妊娠女性不进行X光检查。

(6)月经期不进行尿液检查,须月经干净3天以后才能取检。

(7)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联系电话:0771-2842357

联 系 人:池明亮 13877137883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1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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